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哪些症状?应该怎么做?

权威发布 2020-02-11
 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,截至目前(2月11日12时)官方给出的数据,全国已有超过4万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,疑似感染者超过2万人。

  这种新型冠状病毒与普通流感病毒的不同之处在于,它会导致更严重的肺部感染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肺炎。对于年龄大的人和抵抗力差的人是很危险的。

  新冠状病毒感染后,会有几天甚至十几天的潜伏期。潜伏期患者往往无明显症状,而发病期患者则表现出明显的流感样症状。

  1、明显的发热,特别是超过38.5°的高烧
  2、频繁的出现咳嗽、打喷嚏
  3、身体肌肉出现酸痛
  4、全身性的乏力、恶心
  5、呼吸感到急促、喘不上气

  其中前两个症状是新型冠状病毒发病的明显症状,此外,还有一部分患者会出现腹泻的症状,食欲也会出现明显的下降。

  当你有这些更明显的症状时,你应该意识到你已经感染了冠状病毒,并显示出肺炎的迹象。如果是的话,这里有三件事你应该马上去做。


  马上和家人隔离
  即使你不确定你的症状是新冠状病毒感染、普通流感还是其他疾病的结果,你也应该立即通知你周围的人,把自己与他人隔离开来,以减少他人感染的风险。

  马上去医院检查
  现有的医疗条件不能让你在家进行检测,所以你应该马上去医院进行相关的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测,及早判断病情,有利于通过医疗手段控制疾病的发生。

  马上通知和你接触过的其他人
  无论你是否确诊冠状病毒感染,你都应该通知在最近两周内和你有密切接触的人,这并不是一件“丢人”的事,相反,你的及时告知可能会帮助到更多的人。

新型冠状病毒多久发病?

  每一个疾病从感染到病发出现临床症状都有一个潜伏期。从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分析来看,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 天左右, 短的在 10~12 天。 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、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,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,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。 也就是说,对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,有密切接触者的人在家自行观察14天,如果14天内没有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,即可排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可能。

何为密切接触者?

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可以视为密切接触者:

  (1)与病例共同居住、学习、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;
  (2)诊疗、护理、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、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;
  (3)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;
  (4)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;
  (5)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。 如果没有以上情况或者近期没有武汉旅游史、居住史,或者曾经接触过武汉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,那么就不用太担心被感染,日常做好积极防护措施即可。


就医指南

  该病为急性感染,常在第一周病情逐步加重,如有以下情况请及时就医:

  近期出现不明原因发热、乏力、咳嗽等;
  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居住或旅行史;
  发病前两周有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史;
  呈聚集性发病(2人及以上)。

  就诊时医生可能会问如下问题来初步了解病史,患者可提前准备好相应的回答:

  什么时候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?
  发病前去过哪些地方、接触过哪些人?
  身边是否有人有类似症状?
  是否有呼吸困难?
  有什么基础疾病?

  诊断标准

 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五版)》:

  疑似病例(湖北以外省份)

 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,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,符合临床表现中的任意2条。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,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。

  流行病学史

  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,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;
 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,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  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(核酸检测阳性者)有接触史;
  聚集性发病。

  临床表现

  发热/或呼吸道症状;
  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;
  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,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。

  确诊病例(湖北以外省份)

  疑似病例,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:

  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 RT-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。
  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,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。

  疑似病例(湖北省)

 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,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或无流行病学史,且同时符合临床表现中的2条。

  流行病学史

  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,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;
 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,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  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(核酸检测阳性者)有接触史;
  聚集性发病。

  临床表现

  发热/或呼吸道症状;
  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,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。
  临床诊断病例(湖北省)
  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。

  确诊病例(湖北省)

  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,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:

  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 RT-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。
  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,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。

  临床分型

  普通型

  具有发热、呼吸道等症状,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。

  重型

 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:

  呼吸窘迫,呼吸频次≥ 30 次/分;
  静息状态下,指氧饱和度 ≤ 93%;
  动脉血氧分压(PaO₂)/吸氧浓度(FiO₂)≤ 300 mmHg(1 mmHg = 0.133kPa)。

  危重型

 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:

  出现呼吸衰竭,且需要机械通气;
  出现休克;
  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监护治疗。

  就诊科室

  发热门诊、感染科。